保安局長李家超接受本台專訪,回顧《港區國安法》實施將近一年,整體罪案率下降,認為本港在控制國家安全風險方面,有一定成績,當局正調查部分支持違法活動的資金,包裝成基金的個案。他又指,當局從沒停止研究《基本法》廿三條本地立法,適時會展開諮詢,不過相信難以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

李家超:國安風險受控 正調查有違法資金包裝成基金

李家超形容,《港區國安法》的成效顯著,法例實施半年後,本港整體罪案率下跌4%,其中縱火及刑事毀壞的案件數量,分別下降8成及4成,但仍然有支持違法活動的資金,包裝成基金,透過媒體、藝術、刊物等宣揚「港獨」,當局正調查部分個案,適時會採取行動。

《港區國安法》第55條列明,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特定情況下,有權在香港行使管轄權。李家超稱,國安法生效至今,警方的國安處就12宗案件拘捕110人,檢控64人,所有行動都是警方自主調查及執法,認為要國安公署引用法例,介入案件調查的機會微乎其微:「我們一直很自主、主動,已經處理了一些較為重要的案件,本港在控制國家安全方面達到成績,相信國安公署見到特區政府的工作。」

李家超強調,警方過去一年與國安公署合作暢順,主要是交流國際形勢分析,公署亦有協助培訓本港的執法人員。

李家超:23條立法研究從未停止 適時展開諮詢

李家超表示,在過去一年,《基本法》23條立法的法律研究從無停止,當局會參考《港區國安法》的執行情況,以及其他普通法地區關於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並汲取2003年立法失敗的經驗,適時展開諮詢,但相信難以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他透露,當局有研究《社團條例》能否進一步強化條文,但《公安條例》就不打算作出任何修訂。

被問到社會討論多時的「結束一黨專政」口號,當局會否仿傚一年前處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一樣,明確表示有「港獨」含義,禁止市民再使用,李家超就只強調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政府不會妥協及容忍,市民不應嘗試挑戰。

記者: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