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歲孕婦今年一月在土瓜灣被警員截查時出現爭執,事後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案件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19日再提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被告准以500元保釋外出,不得離港、須居住在報稱地址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被告劉笑芬,被控在土瓜灣永耀街附近,阻礙3名警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被告當時懷孕7個多月,她在案發後三日早產,較預產期早了2個半月。她在庭外表示,嬰兒在出生後仍留在深切治療部超過2個月,出院後身體一直欠佳,她自己產後亦患上產後抑鬱症,須定期覆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