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已停刊的《蘋果日報》高層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方,前任副社長陳沛敏昨日入稟,指警方上星期四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將她拘捕時,由她的住所及壹傳媒大樓檢取的資料,包括新聞材料不屬法庭手令範圍的資料、以及無關控罪的資料,當中有部分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她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有關資料及作出賠償。答辯人是警務處長。

《蘋果日報》另外2名前高層,包括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星期三亦同樣入稟高院提出相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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