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3歲女子違反強制檢疫規例,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14日。被告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但她星期一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自行離開檢疫酒店。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強調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截至今日,共有147人因為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萬5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