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周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形容,國家安全立法是由中央主導的重大決定,並不可能由本港提出,而行政長官是參與其中。林鄭月娥接受《東周刊》訪問,表示當時中央看到本港情況出現風險,甚至到忍無可忍的地步,於是中央果斷出手解決問題,認為國安法猶如「定海神針」。林鄭月娥指,參與國安立法的香港官員不足10人,她自己要親手打文件防止機密外泄。林鄭月娥在訪問中亦提到,參與立法的高官被西方制裁,對自己同家人影響深遠,不過深信自己和官員為香港做了件大事。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亦有接受《東周刊》訪問,指《港區國安法》填補本港一直未為《基本法》23條立法造成的法律真空,關乎香港對國家的應有之義。梁振英認為,中央出手的根源,是反對派對嚴重錯判形勢,以及不少港人對《基本法》的無知,提到反修例風波期間,有人前往美國要求介入,香港無法解決,中央只好出手為香港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