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一些人、組織及國家在港區國安法一周年,作出極為誤導和錯誤的言論,刻意貶低國安法為香港帶來的正面效果,強調很多對作出偏頗論述的人、組織及國家,均在過往不斷抹黑港區國安法和特區政府依法採取的執法行動,指控缺乏事實基礎,純粹是扭曲事實,欠缺可信證明。

政府發言人指,港區國安法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定義嚴謹,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誤墮法網,又重申香港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法律,以及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若指某些界別或專業的人或單位可以凌駕法律,實屬有違法治。

政府發言人指,一些錯誤指控稱港區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框架,恰恰相反,國家有權利,更應説是有責任,在一國兩制下為此事立法,國際社會不應採取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