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司機唐英傑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下午會傳召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供,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意思。

劉智鵬表示,「光復」二字的運用及意思,自古代三國至現代中國都沒有改變,意即要取回或恢復落入敵人手上的國土及政權。他又表示,當「光復」及「香港」同時使用時,意指香港被敵人佔據。因此「光復香港」即指出,香港政府正被敵人控制政權,中國正非法地擁有香港這個城市,提出「光復香港」就是認為香港這個地方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至於「時代革命」一詞,劉智鵬指,意思是不接受當時的政權和社會制度,認為是不合法及需要推翻和改變。而「革命」一詞在中國歷史悠久,從古至今均是指要推翻現有政權並取而代之,且「革命」一詞的應用主要在政治方面。他認為,提出「時代革命」口號的人,是希望採取手段去改變政權或社會制度,從而造成時代的改變。

警員朱冠強早上繼續作供,指案發時當電單車翻側後,幾名警員上前捉住被告的手腳,將他制服,被告當時並非靜止不動,而是想繼續爬。而柯布連道一帶有民眾圍觀,有人從橋上向警方防線投擲雜物,他指示警員向投擲雜物的市民發射胡椒球彈槍,由於有市民持續投擲雜物,加上電單車洩漏電油,因此將被告帶到天橋底下,正式作岀拘捕。他說,看不到有警員向被告使用警棍。

庭上播放電單車衝向警員的片段,辯方質疑朱冠強把盾牌擲向被告,朱冠強不同意。他解釋,當時右手手持盾牌,以為被告會停下來,但想不到被告反而加速駛向警員,自然反應是用右手截停,手中的盾牌被電單車撞甩。他表示,當時沒有在口供提及,是今日看到庭上片段,才記得更多細節。

控方傳召向警方提供事發行車紀錄儀的私家車司機作供,表示在當日下午約3時半正駕車回家,到謝菲道及柯布連道交界,因前方有警員駐守而停車。期間見到有電單車在私家車左方高速駛過,撞向警員。他感到震驚,但未能估計電單車行駛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