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退休教師承認在前年區議會選舉敗選後,無按照選舉條例規定,提供選舉申報書,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6個月。裁判官杜浩成表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參選人若要延遲遞交申報書,必須向高等法院申請,但被告至今仍未交代選舉資金,選舉是否廉潔公正仍不得而知。這類案件過去一般判處罰款,到近年判處社會服務令,反映法庭越來越關注。

辯方求情時指,55歲被告吳志雄有20年躁鬱症病史,敗選後情緒低落,疏忽下無提交申報書。精神科專家就指被告的精神穩定。

公民黨前執委陳宇明早前亦承認無提供選舉申報書,判監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