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停職的48歲女警務人員,上月手持鎅刀,先後在九龍灣同一商場的兩個店舖內,盜去總值300元的水壺及咖啡,以及一個約值800元的背包,昨晚被捕;她去年亦因在觀塘兩間店舖偷竊頸巾及朱古力被捕,共被控4項盜竊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