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在香港國安法論壇表示,反修例事件出現外國勢力、港獨及暴力前所未有等元素。他指外國勢力為事件期間提供資金和物資,推動支持香港的暴行,指有外國組織公開承認為暴徒在網上隱暪身份,或境外組織公開籌款。他又指,港獨在約十年前冒起,經過反國教、佔中、旺角騷亂及民族黨解散等事件,直至修例風波,而期間的暴力是前所未有,包括檢獲超過1萬枚汽油彈,甚至有人被點火及磚頭擲死。

鄧炳強:港獨透過文化藝術及街站等方式仍然存在

鄧炳強指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年,效果立杆見影,但社會整體尤其年輕人,守法意識仍然薄弱,港獨份子無完全放棄,利用媒體,文化藝術,擺街站,書店出售刊物宣揚抗爭等方式持續。而恐怖襲擊的風險亦仍然存在,包括近日出現孤狼式恐襲,並有人美化事件,將責任推向警方。他強調警方除了執法及情報分析,當局亦會加強宣傳教育,避免市民成為港獨保護傘。

鄭若驊:港區國安法有效遏止威脅國安的行為 成效有目共睹

律政司長鄭若驊在同一論壇表示,國家安全是任何國家的頭等大事,亦是國家生存及發展的基本前提,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保障每名國民的根本利益。她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堅持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是國家的堅定立場,過去一年《港區國安法》有效遏止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行為及活動,對維護國安的成效有目共睹,令香港走出自前年年中開始的困局,並由亂及治。

鄭若驊表示,《港區國安法》體現中央對特區的信任,指無論是單一制抑或聯邦制國家,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都由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直接負責執行,而地方政府或州際政府,只有配合協助的角色;因此香港特區可以對涉及《港區國安法》的絕大多數案件行使管轄權,是一項開創性的安排,展示中央對特區履行維護國安憲制責任的信心及信任,切實體現一國兩制精神。

鄭若驊表示,由特區管轄的危害國安犯罪案件,適用《港區國安法》及特區的本地法律,如果本地法律的規定與《港區國安法》不一致,會適用國安法的規定。

列顯倫:國安法下有權表達意見但並非絕對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表示,近年本港有人以爭取自由為名破壞社會,連串示威引起社會動蕩,由於本港未能自行就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外國更容易介入擾亂本港公共秩序。烈顯倫强調,市民在國安法下仍然有權利表達意見,但有關權利並非絕對,同時需要守法,令個人權利和公衆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烈顯倫指,全球各國都致力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並有法律針對有關罪行,本港本來就有絕對需要就基本法23條立法,但2003年推動立法時,有不少資訊誤導市民,群情洶湧令立法未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