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報道,Facebook、Twitter以及Google母公司Alphabet等科技企業,向港府發信,指若當局修改《私隱條例》打擊「起底」行為,他們可能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務。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公署日前已接獲總部設於新加坡的「亞洲互聯網聯盟」來信,主要表達對修例的意見。她認為,部份網絡平台未必理解今次修例範圍,她樂意約見平台解說,並會爭取雙方盡快會面,解釋修例背景和範圍。有報道就引述聯盟指,信中並無提及任何公司或聯盟成員,計劃撤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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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修例完全不影響正常商業活動

鍾麗玲又反駁有關修例會影響外商在香港投資的說法,指今次修例範圍只涉及非法「起底」行為,以及私隱公署相關執法權,會清楚列明「起底」罪行範圍,包括相關行為及意圖,相信今次修例完全不會影響正常合法的商業活動,兩者完全無關。她又期望,今次草擬的法例可以盡量平衡保障個人資料私隱、言論自由及資訊流通等,強調公署有向政府反映專業建議,並諮詢律政司意見。

多個國家已立法打擊「起底」

鍾麗玲重申,前年年中至今年5月,私隱公署已處理超過5700宗有關「起底」的個案,情況實在很嚴重,而現有《私隱條例》的條文,並非針對網絡「起底」行為,例如很難符合需要證明無資料使用者同意的條文,因此有需要修例,加強執法力度。她又指,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澳洲、新西蘭和新加坡等,都有類似條例,打擊網絡「起底」,當地法例涵蓋的範疇及執法力度比香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