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在本台節目表示,政府計劃將劏房每兩年加租上限定在15%,是平衡租戶權益及業主私有產權,參考了差估署過去20年的數字,有7個兩年期的租金升幅都超過15%,2011年度更高達33%,強調租金加幅不可以超過差估署私人住宅物業租金指數變化,減租幅度亦無下限。陳帆表示,有意見認為劏房租金加幅上限,應與公屋最高加租10%看齊,但劏房涉及市場運作,不能不合理地影響業主權益,會在立法過程再聽取意見。

陳帆又指,由於劏房有不同大小、不同設備,因此規管起始租金有困難,差估署在推行管制措施時,會要求業主提交租金及單位資料,建立數據庫,預料兩年後會有充裕資料,為研究規管起始租金提供參考。

鄭泳舜:劏房加租上限應訂於10% 與公屋加租政策看齊

立法會過渡性房屋及劏房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鄭泳舜表示,政府建議將劏房加租幅度上限定在15%是太高,應與公屋加租最多一成的幅度看齊,如果政府最終未有修改上限,不排除在立法會提出修正案。他又憂慮,業主會在政府落實租管前調高租金,期望政府可利用未來一年收集劏房租金數據,推出起始租金限制。

鄭泳舜在一個電台節目又關注,差估署是否有足夠人手執行租管,不希望措施最終變為「無牙老虎」。

業主指政府措施偏幫租客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表示,政府的措施偏幫租客,認為4年租住權保障有很大問題,等同要求女士必須戀愛4年不能中途分手,相信沒有人會談戀愛,並警告若條例通過,一定有血案發生。佘慶雲又指,相信業主未必會在租務管制實施前加租,因很多小業主都是以租金作為生活費,隨便加租會無人承租。他又指,市場上除了無良業主,也有無良租客,但劏房租務管制措施只針對業主,形容「無眼睇」。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戚居偉表示,4年租住權可讓租客較安心,不會被瘋狂加租逼走,但對於政府沒有主動訂立起始租金感可惜,相信劏房將出現加租潮和揀客潮。他又指,管制措施的水電費的規管,文字上看來頗吸引,但實際租客為免麻煩,很少會舉報業主,亦無法查看業主收到的水電費單,認爲政府應主動巡查,增加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