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批評法輪功組織違法,要求政府取締。民建聯葛珮帆指,法輪功已被內地列為非法組織,要求政府取締。工聯會黃國健認為,警方需要全面調查法輪功資金來源。謝偉俊批評,政府過去一直容許法輪功成員擺街站,屬於失職。

保安局長鄧炳強指,2013年至今移走法輪功成員或物品共3500次,政府一般不會公開評論個別組織,但必會依法處理,如果有足夠證據,會按權力凍結資金,警告任何人應與犯罪組織切割,不要以任何形式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