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允許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可獲考慮委任為資深大律師,條例草案後日刊憲,下星期三提交立法會審議。律政司指,律政人員一直沒有律師或大律師的職能區分,修例建議可以讓合資格的律政人員獲得公平的認可,符合選賢任能的原則和公眾利益,並不影響私人法律執業者的任何權利。

律政司表示,律師會與一些法律團體已清晰表明支持修例建議,會繼續與大律師公會保持溝通,作進一步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