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18歲廚師,去年6月在旺角被搜出一支彈簧鋼棒,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裁判官考慮被告背景報告及求情後,判被告入勞教中心。被告一方希望就定罪提出上訴,申請保釋被拒,裁判官指被告無悔意,上訴理據不充分,但有權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
案發在去年6月30日,被告在旺角豉油街近西洋菜南街攜有一支彈簧鋼棒,和一面印着口號旗幟,被警員截查搜出,被告指稱當日約了網友,交收旗幟和旗杆,計劃在遊行中使用。裁判官指被告的辯解不合邏輯,不相信彈簧鋼棒是旗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