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本台節目表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日前通過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的議案,似乎存在所有犯罪元素,認為事件可能進入司法程序,但強調他並不是指學生會犯法。他解釋指,有人指殺警不是恐怖主義,殺平民才算,是說法錯誤,甚至可能已經存在宣揚恐怖主義的成份。

湯家驊說,根據聯合國及全球反恐條例的定義,若有人傷害參戰者或軍人以外的人士或物件,威嚇社會、政府或國際組織,而達到政治目的,就是恐怖主義;因此如果有人為政治目的殺警,以威脅社會或政府就範,表面上已經符合恐怖行為定義。湯家驊認為,感謝殺警的人為香港犧牲,只有一個解釋,就是認為對方為香港做了好事,行為值得表揚及效尤,強調宣揚恐怖主義有機會干犯《港區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惑罪,罪名非同小可,重申事件本質是恐怖主義,在法律及道德良知上,都不應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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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表示,學生會評議會短時間內已撤回議案並辭職,但只能構成求情理由,指一旦犯了刑事罪行就是違法,即使行為是為了洩憤,都完全不是答辯理由。他形容,「殺君馬者道旁兒」,指如果有人策馬、令馬跑得太快而死亡,在旁邊喝采的人,越有說服力和震撼性,責任就越大,因為他們是鼓勵他人做不應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