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保母上月將照顧的8個月大女嬰摔在地上膠墊,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在觀塘法院被判囚6星期,被告一方一度就刑期提出上訴,後來撤回。
辯方律師指,被告犯案是由於事發前,認識多年的朋友去世,她有悔意,承諾日後不會再做照顧幼兒相關工作,案情雖嚴重,但比同類案件輕微,希望法庭輕判。但裁判官屈麗雯表示,案件顯示被告遇到問題,以最差的方法處理,情緒不好發洩在嬰兒身上,令人髮指,而且只得8個月大女嬰不懂保護自己、不懂反抗和不會向父母投訴,即使法庭接納是單一事件,亦需加刑,指被告真正負責做法,是盡早向僱主交代自身問題,考慮被告認罪後判囚6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