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男子李浩庭前年3月,在油麻地1間超市傷人,被警員開槍擊斃,在死因庭進行研訊,2男3女陪審團經退庭商議2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是遭合法殺死。陪審團又向警務處長建議,警方在急救箱中應增加槍傷敷料的數量。

警方槍械訓練科警司麥啟立早前出庭作供時指,開槍警員的決定符合《警察通例》,死者向他人頭部揮刀,屬於致命襲擊及可造成嚴重傷害,當時警員不可能瞄向死者的手腳,一旦沒有命中,便會置他人在危險當中,他形容向疑犯手腳開槍是「荷里活電影才會發生」。另外,死者中槍後,曾有警員為死者右胸傷口貼上槍傷敷料,但數量只有一片。

裁判官黃偉權早上引導陪審團裁決,指陪審團可考慮裁定死者不合法被殺、遭合法殺死、或裁定死因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