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陳朗昇表示,選舉事務處不容許記者查閱臨時選民登記冊時抄寫資料,而且規定時限,並不合理。他指,法庭確認傳媒報道選舉相關新聞時,未有過度披露資料,反映傳媒嚴肅處理新聞工作,如果不容記者抄寫,只能憑記憶記住資料,就較易出錯,選舉事務處應該為記者提供安全和穩妥的查冊安排。

選舉事務處表示,法例禁止任何人為選舉以外的目的,複製登記冊資料,而不容許傳媒抄寫資料的做法,與過往相同,並無改變。處方又指,限制記者查冊的時間,是因為要防疫和管理人流;處方有作出彈性安排,如緊接的查冊時段未有預約,記者可以繼續查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