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警員透過社交媒體結識多名未成年女童後,施以性侵犯,早前承認非禮及非法性交等8項罪,被判監3年10個月。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3名法官開庭聆訊後,認為原審法官判刑時原則性犯錯,判刑屬過輕,最終改判被告監禁5年。
35歲被告余俊鑫,為駐守毒品調查科警員,他在2017至2018年間,透過社交媒體結識多名11至14歲女童,之後向她們進行性侵,又要求受害人發裸照,被告其後被捕,在保釋期間,再干犯1宗同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