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發出內部告示,指為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新聞部在報道關於台灣的新聞時,要以「台灣地區或當局領導人」代替「台灣總統」;「台灣當局」代替「台灣政府」;「台灣行政機關」代替「台灣行政院」。

告示亦提醒員工,一定不可以採用「國立」、「中華民國」等具有主權意識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