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主動調查發現,司法政務處自2018年起,停止向外提供和更新用於司法用途的已登記非政府特約傳譯員名單,政府未有整合可供各局或部門聘用外聘外語及其他中國方言傳譯員的資料,對傳譯員的要求亦無劃一標準,認為執法部門安排傳譯服務的效率難免受影響,情況並不理想。

申訴專員趙慧賢建議,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統籌建立外聘外語傳譯員的中央資料庫,詳列傳譯員的專業範疇和可供聘用的服務時段,有助加快篩選合適傳譯員。申訴專員又認為,在中央統籌下,可預先安排傳譯員簽署保密聲明和專業操守指引,同時有系統監察傳譯員表現,以提升傳譯服務質素。

 政制局:已要求部門主動提供適當語言服務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申訴專員有關政府外聘傳譯服務安排的調查報告,指大致接納並會審慎研究有關建議。發言人指,當局去年4月已經改善《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備有語言服務指南,要求各公共主管當局,主動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當的語言服務,讓不能以中文或英文有效溝通的服務使用者,可以獲公共服務;公共主管當局會視乎實際情況,按不同種族人士需要和服務範圍,安排最適切的傳譯服務。

政制局發言人又指,留意到申訴專員在報告中,提出關於外聘外語及其他中國方言傳譯員的觀察和建議,指現時「融匯」中心提供的一般傳譯服務,已能滿足大部份傳譯服務的需要,協助不同族裔人士獲取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