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元朗白衣人暴動案,7被名告判入獄3年半至7年。刑期最重的是4項暴動及傷人罪成的鄧懷琛,他太太下午見記者時全程哭泣,指丈夫當時只是到車站關心事件,從來無證人指證被鄧懷琛襲擊,又指丈夫當時手持雨傘,只是擋住飛來的雜物,但就被閉路電視拍低他揮動雨傘。鄧太又指,案發地點是他們居住及工作的地方,丈夫只是一個想保衛家園的小村民,但不幸當晚的情況被公諸於世,形容事件是飛來橫禍、六月飛霜,但無錢上訴。

陪同家屬出席記者會的珍惜群組召集人李璧而,以元朗居民身份表示,鄧懷琛經營的燒烤場就在發生衝突的西鐵站旁邊,他是真正守護家園,認為自衛沒有犯法,又反問如果無時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搞事,那有721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