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的24歲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以及恐怖活動,兩項罪名成立。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對裁決不感詫異,指法庭已經表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具分裂國家的含義,裁決對其他案件有約束力,包括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牽涉發表煽動文字的案件,但相信法庭會審視每宗案件的環境證供,例如當時的社會氣氛、現場其他人的反應等,並不能一概而論,認為有人展示或叫喊「光時」口號就是犯法。
湯家驊又稱,對法庭用了多日時間聽取專家學者分析「光時」口號含義感到驚訝,認為相關歷史背景與現實脫節,應該從常理去判斷,又指最重要是被告如何理解相關口號,以及希望灌輸甚麼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