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在高等法院裁決,被告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3名國安法法官裁定罪名成立,星期四宣判。警方下午5時許接獲法院職員報案,指司法機構受電話滋擾及恐嚇,案件暫列刑事恐嚇,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捕。 

律政司表示,政府會嚴肅處理恐嚇法官的違法行徑,重申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嚴格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並受到《基本法》第85條保障,獨立地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並威脅人身安全,特區政府必定嚴正執法,絕不會容忍這種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卑劣惡行,警方會將不法分子早日緝拿歸案。

司法機構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發言人說,一直以來,法官及司法人員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