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搗破一個專門招攬外傭借出戶口洗黑錢的集團,拘捕29人,涉及清洗超過2700萬元犯罪得益。集團去年7月至今年5月,以1000元至數千元的報酬,誘使外傭在本地銀行開戶口,並指使他們將銀行提款卡及密碼,交給集團骨幹成員,最終他們利用至少35個外傭的傀儡戶口洗黑錢,當中有1300萬元是至少20宗網上情緣及2宗電郵騙案的騙款。另外,警方亦檢獲33萬元現金及100張銀行卡,凍結涉案戶口超過150萬元存款。
被捕的29人中,包括2名尼日利亞籍集團主腦及3名骨幹成員,以及24名提供傀儡戶口的外傭,年齡介乎29至51歲。
外傭僱主協會:外傭在港犯法並罪成 僱主可即時解約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指,如果外傭在港犯法並被判有罪,已屬違反合約,僱主可以以外傭不聽從合理命令而即時解約,毋須一個月通知,但僱主仍須提供機票讓外傭離港,她提醒僱主不要在判刑前就假定有罪而解僱外傭,否則可能違反勞工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