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經濟日報》和《南華早報》訪問,指曾經與內地法律部門討論《反外國制裁法》的法律觀點,但是否把有關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在香港實施,目前言之尚早,又強調法律只針對外國的不合理制裁,呼籲外界毋須過分憂慮。被問到《反外國制裁法》會先經本地立法抑或直接實施,以及如果不配合反制的法律責任屬民事或刑事,鄭若驊說目前對條文的理解仍屬早期探索階段,適時會交代具體操作和實行。

鄭若驊又表示,不認同自去年實施港區國安法開始,中央把全國性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成為「趨勢」,強調基本法本身已經訂明,當涉及外交、國防等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事務的法律,可列於附件三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17至20日召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包括增加香港及澳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消息指,會涉及將《反外國制裁法》適用於港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