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電子消費券發放第4日,消委會暫時收到42宗相關投訴,涵蓋消費平台和商戶的投訴,其中就消費平台投訴,八達通和Tap&Go佔較多,涉及未能下載迎新優惠、入錯金額和客戶服務等。另外,在商戶的投訴方面,涉及有藥房及餅店以八達通付款收取約2%附加費、有保健服務行業要求最低消費3000元才能使用電子消費券,消委會認為不合理,認為在計劃中即使消費者只是想「使一蚊」,商戶都要收,會向商戶講解並備案。

消委會:部份商戶的消費券優惠欠細節

消委會就政府電子消費券的推廣優惠,向250間商戶或商場進行調查, 發現優惠種類繁多並不時更新,建議消費者細心比較。消委會舉例指,有大型商場推出優惠,消費滿指定金額可獲取商場現金券,但每日只有30個名額可盡享優惠;亦有商場無論在網頁或電話查詢,均未能提供實際的優惠名額數目。亦有美容中心或電訊公司推出優惠套餐,但細節欠奉,沒有説明條款細則,查詢時對方表示要先預約到分店再提供資料。另外,透過不同支付平台使用消費劵,折扣亦會有所不同。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要保留相關推廣資料及單據,以便有爭議時作為佐證,大額消費亦要想清楚,因大多不設退貨、退款或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