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男子去年在何文田愛民廣場外牆噴上辱罵警察字句,被警方截獲。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並非始作俑者,考慮到被告有悔意,已還押一段時間,並在開審前認罪,願意作出賠償,相信重犯機會低,決定判處社會服務令。同案另一名23歲被告,早前亦認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