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在明年下半年實施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並在2023年上半年引入場外證券交易匯報規定。在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下,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須向港交所提交發出證券交易指令的客戶名稱及身分證明文件資料。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亦須依據另一制度,就港交所上市的普通股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相關場外證券交易,向證監會匯報有關資料。

證監會指,新制度可讓證監會及時而有效監察證券市場運作,有助促進市場廉潔穩健和提升投資者信心,對香港作為優越的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尤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