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決定啟動解散程序。根據會章,在9.5萬個合格會員中,要有超過三份之二,即約6.3萬人不記名投票表示同意,教協才可以解散。據了解,教協考慮下調通過解散的門檻,強調所有程序都會依法處理。

若果通過解散,教協亦要處理資產的問題,會章訂明,需先還清所欠的一切合法債項,餘款由合格會員均分,或者依照會員代表大會的決定處理。教協昨日表示會盡快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教協有3111名會員代表,來自學校單位、大專院校單位及校長會員代表。

教協兩服務中心今早續有購物人龍

教協在旺角及銅鑼灣的兩個服務中心,今早繼續出現到超市的購物人龍,教協要派籌截龍,中午已派完籌號。部分會員支持教協解散,指香港政治局勢不明朗,無可能同內地對着幹,但不知警方會否對教協採取行動;亦有會員認為,教協解散是迫於無奈的決定,在現時形勢下大家平安最重要,認為教協的資產應按會章處理,或由會員平均分配。

亦有會員表示,沒有留意教協的政治取向,不敢斷定解散決定是否正確,但不希望失去教協提供的福利。

勞工處:注意教協事件發展

勞工處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會注意事件發展。勞工處引述《職工會條例》,指職工會必須在會章訂明解散職工會的程序,須按會章所訂明的方式及規定,解散職工會及處置剩餘的資產,並在解散後14天內將解散通知送交職工會登記局。當局在收到解散通知後,會檢視解散通知是否符合會章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