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將會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要求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容許在沿海地方發展基建,包括興建海底行人隧道、海上旅遊景點等。麥美娟指,條例原有目的是限制維港兩岸填海,但條文卻限制了其他發展海港的工程,例如中環灣仔繞道曾遭團體司法覆核,工程一度暫停;橫跨觀塘避風塘的行人單車兩用天橋,亦可能受到條例限制而未能動工。
麥美娟建議透過修例,縮小條例定義的中央海港範圍,東面以九龍灣傍紅磡東南處及北角最北端,西面以西隧為界;並賦權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因應公共用途批准填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