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防護中心轄下兩個科學委員會建議,將由高風險A組地區以外抵港、並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士,檢疫期調整至14日,再加7日監測。委員會強調,有關人士必須在抵港前最少14日已完成接種疫苗、抵港時核酸檢測為陰性,以及抗體檢測呈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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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主席許樹昌表示,本港由4月至昨日,已有52宗已接種兩劑疫苗仍感染新冠病毒的輸入個案,當中88%都帶有變種病毒,以L452R變種病毒株為主。這批患者中,只有88%可在抵港後7日內診斷出受感染;餘下6宗個案,患者在抵港第8至13日確診,包括近日由美國抵港的外傭。因此,若將已接種疫苗人士的抵港檢疫期定在7日,會走漏12%輸入個案。

他又指,數據證明,已接種疫苗的患者,病毒量與未打針的患者相若,仍有傳播能力。

許樹昌:上次調整檢疫期未有變種病毒詳細數據

被問到上次放寬檢疫期,是否誤判形勢,許樹昌指上次出指引時,仍未有包括Delta變種病毒等數據,隨著數據更清楚,現時再作調節是很正常。至於高風險A組地區,抵港人士不論完成疫苗接種與否,都要檢疫21天,因此應該不會有「走漏」情況。

衛生防護中心總監林文健表示,防控措施需要與時並進,指隨著越來越多輸入個案患者已接種疫苗,以及要慎防內地、台灣及其他西太平洋地區的疫情,有關建議在不斷變化的疫情中,屬及時舉措。他強調,變種病毒數據和訊息千變萬化,日後掌握更多數據時,不排除再就抵港人士檢疫期作調整。

他提到,早前科學委員會就縮短抵港人士檢疫期日數有激烈討論,希望守到關之餘,可以有空間盡量恢復經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