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以往肆意觸碰國家安全紅線的團體,自動解散是唯一選擇,與言論自由無關,但自動解散亦非免責條款,執法部門仍會搜證調查,有違法仍會檢控。林鄭月娥又表示,政府過往與民陣等機構接觸互動,但兩年來她和政府已上深刻一課,認清有關組織的性質,如果無國安法,香港可成為顛覆國家的橋頭堡,因此回歸正軌是應有之義。林鄭月娥指,如果專業團體偏離宗旨,被政治凌駕,中止關係是政府惟一取向,包括早前與教協中止關係。她又點名指假如律師會同樣被政治凌駕專業,亦會考慮中止關係,包括委任律師會成員加入司法人員委任推薦委員會及法援服務局的過往做法,都會重新審視。

林鄭月娥重申,基本法下言論集會出版等各種自由都受保障,但自由並非無限制,需要受更重要原因,包括國家安全、公共衛生及道德等規範,指國安法已經明確會保權人權。她又指近日個別團體解散與人權無關,特區政府不接受外國傳媒或政客指本港打壓自由的偏頗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