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無牌收集商及一名露天回收場負責人因非法處理化學廢物,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萬8千元。
今年一月,一名廢物收集商在新界東北堆填區棄置廢物時引發火警,導致堆填區暫停運作。環保署調查發現,涉事廢物收集商並未領有化學廢物收集牌照,並非法棄置大批廢舊鋰電池。調查中亦粉嶺坪輋發現一個露天回收場非法貯存一批廢舊鋰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