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管理局宣布,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包括航空公司職員,將必須接種新冠疫苗,不得以陰性檢測結果證明取代接種疫苗,醫療豁免亦不獲接納。機管局表示,因應一名航空公司貴賓室職員確診,決定實施新規定,特定群組包括處理高風險貨物、或無可避免地與抵港、轉機或過境旅客及機組人員有近距離接觸的員工,即在1.5米範圍內沒有隔板或屏障分隔兩者,例如航空公司及地勤代理員工、停機坪協調員、機艙航膳協調員、貨運裝卸員,以及機艙及洗手間清潔員等。機場營運商包括航空公司,只能安排已接種疫苗的員工進行相關工作。
新規定將分兩階段實施,首階段自下月1日起,特定群組員工必須最少完成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已接種一劑或已完成接種疫苗的員工須每7日檢測一次。第二階段自下月30日開始,所有特定群組員工必須完成接種兩劑疫苗,並須每7日檢測一次。兩個階段均不接納醫療豁免。
機管局表示,至今已有逾八成特定群組員工,已接種第一劑疫苗。
航空業工會:機管局新規定落實得太急
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秘書長葉偉明認為,新規定下月1日就要落實,時間上是急了些,部分未接種的員工,未必可以趕及預約;又指部分員工例如懷孕或有醫生證明,認為不宜接種,機管局應該要有豁免,以及考慮他們的工作安排。至於日後除了接種,仍要每7日檢測一次,他說理解做法,但希望政府增加機場的檢測站及服務時間,以應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