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警方國安處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去信支聯會約10名董事和幹事,包括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等,要求提交資料。根據有關條文,國安處可以要求外國和境外政治組織,以及他們的代理人,提供資料。
鄒幸彤回應表示,已收到信件,支聯會會開會討論應對。她否認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強調支聯會是為民主理念而成立,並受到無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指使。
對於有報道指,支聯會常委前日通過決議解散,鄒幸彤表示,不便公開常委討論內容,又指如果支聯會要解散,仍要會員大會通過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