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一名合約男文員,去年獲悉不獲續約後,在最後上班一日攜刀返回九龍灣機電署總部,用刀襲擊懷疑曾取笑他的男同事,以及一名勸阻事件的女同事。被告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3項罪,早上在區域法院被判4個月醫院令。法官胡雅文在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考慮到被告案發時受精神問題復發影響,並已還押一年,加上事主未有因事件而受到致命傷害,且傷勢已復原,決定接納報告建議,繼續要他住院接受治療。

案情指,39歲被告曹景進,案發日下午,在一名男同事工作期間,用菜刀斬向他眼眉位置,在場一名女同事在聽到被告大叫「斬死你」後,即上前將這名男同事拉開,走避不及,右臂被刀斬傷,其他同事上前制服被告在地上,並報警將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