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實施垃圾徵費,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不滿,政府為實施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過長,亦擔心法例實施日期由立法會日後決定會增加變數,令法例正式實施遙遙無期。他亦不同意有政黨提議,全民派發垃圾袋一年,認為即使要令市民適應新措施,派發三個月亦以足夠,以免違背教育市民減廢的目標。劉兆朗又希望政府加快興建更多廚餘回收設施,及將膠樽中央回收擴展至十八區,以配合法例實施。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笑美就憂慮,法例實施後,在三無大廈較多的地區,會有胡亂棄置垃圾逃避收費的問題。以往建築費料徵費實施後,非法傾倒泥頭令工人收集垃圾更麻煩,而胡亂棄置廚餘等家居垃圾,可能引致更大衛生問題。她又不滿,政府表示會增加人手處理,但只增加檢控人手,無考慮前線清潔工工作量增加,亦需要更多人力應付。
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梁芷茵估計,在無垃圾收集服務的唐樓,胡亂棄置的情況可能會較嚴重。她認同以社會角度,有需要推行垃圾徵費,但政府要做好配套,例如增加廢物回收點,或在垃圾站增設回收設施,巡查及清潔人手亦要增加。
物管業:對管理費無大影響
房屋經理學會會長余珍表示,落實立法徵費是正確做法,日後住戶需要自行購買指定垃圾袋裝載垃圾,物管公司才會處理。假如有人以其他垃圾袋棄置垃圾,物管公司會另外準備指定垃圾袋裝好棄置,但相信額外費用有限,對管理費無大影響。她希望在適應期內,政府加強宣傳教育,令市民及早適應新做法。
市民︰應以教育代替徵費
有市民認為,若果一家三口每月徵費三、數十元是合理,又指自己居住的舊樓出入口經常堆滿垃圾,擔憂徵費實施後會有更多人隨意將垃圾棄置在街上;亦有市民認為,垃圾徵費不會構成太大負擔,但最好是不要徵費,應循教育市民環保及回收等方向,減少垃圾量。
有公屋戶就關注,公屋一梯多伙,執法人員難以辨別哪些住戶未有用指定垃圾袋掉垃圾,無從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