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媒報道,一名大學醫學院學者,今年較早時間,曾於深圳接種兩劑國藥疫苗,回港後於6月起再接種兩劑科興疫苗,共接種4劑疫苗。食物及衛生局回應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任何人士如果在境外完成接種兩劑新冠疫苗,並刻意向醫護人員隱瞞事實,聲稱屬合資格人士,而不誠實地接種,可能涉及以失實陳述及欺騙手段獲取利益,並構成刑事罪行,政府會調查並考慮採取法律行動,必要時起訴相關人士,亦不排除考慮不為相關人士,提供在港接種疫苗的紀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