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星期日發生的2死致命車禍,涉案63歲的士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案件早上在粉嶺法院再提訊,但他因仍然留院無法到庭應訊。控方指,按醫生的診斷,他仍需要多三日才能出院,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再提訊,被告繼續交由警方看管。

被告莫培華星期日駕駛的士,沿大埔廣福道往太和方向行駛時,失控剷上廣福道一個安全島,再撞到交通燈柱後,撞向人多名途人,最終釀成2死8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