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陪審團一致裁定,前年上體育課期間暈倒的19歲中四男學生死於自然,又裁定死亡原因是淋巴細胞性心肌炎。

死者肖葉濤事發時就讀荃灣路德會呂明才中學,他2019年3月上體育課跑步時暈倒,送院搶救後不治。肖葉濤的母親供稱,兒子2018年6月曾因上體育課時倒地入院,發現心電圖異常,但心臟功能無問題,又指已在當年10月,在「學童健康狀況調查表」提及兒子有心臟問題,不能劇烈運動。體育老師就指無收到新調查表,又說事發當日跑1500米,曾詢問肖葉濤身體狀況,肖葉濤指沒有問題。校長承認校方在文件傳遞上有問題,事後已檢討及改進。

死因裁判官早前引導陪審團時,建議考慮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或死因存疑,3男2女陪審團今早退庭商議近2小時後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