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激烈衝突,一名在旺角聲援的18歲學生早前承認暴動罪,下午在區域法院判監2年半。
法官許肇強判刑時指,被告賈鈞善並無預謀犯案,無證據顯示他是領導角色,而且被告有良好教養,面對刑責亦努力讀書,是有上進心、有理想、有抱負的年輕人,只因一念之差而犯案,對他個人、家庭和社會都是悲劇。不過,法官指暴動是嚴重罪行,須判以具阻嚇性的刑罰,以4年監禁為量刑起點,酌量扣減刑期後,判被告入獄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