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合作區實施範圍分為「一線」和「二線」的海關監管區域,其中,橫琴與澳門之間設為「一線」;橫琴與內地關境內其他地區之間設為「二線」,提出貨物「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對合作區與澳門之間經「一線」進出的貨物,進一步簡化申報程序和要素,研究調整橫琴不予免稅貨物清單政策,其餘貨物及物品均可免稅進入;至於從合作區經「二線」進入內地的免稅貨物,徵收關稅及進口環節稅等。

人員進出便利方面,「一線」積極推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加快推進澳門大學橫琴校區與橫琴口岸專用通道建設,探索在澳大橫琴校區與合作區之間建設新型智能化口岸,高度便利澳大師生進出。「二線」對人員進出不作限制,對合作區經「二線」進入內地的物品,研究制定相應的稅收政策。

方案提出,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粵澳聯合組建合作區管理委員會,統籌決定合作區的重大規劃、政策、專案和重要人事任免。合作區管委會實行雙主任制,由廣東省省長及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共同擔任,澳門特區委派 1名常務副主任,其他副主任由粵澳協商確定。成員包括廣東省和澳門特區有關部門、珠海市政府等。

合作區管委會下設執行委員會,履行招商引資、產業導入、土地開發、專案建設、民生管理等職能,主要負責人由澳門特區政府委派,廣東省和珠海市派人參加。

方案亦提出,2024年前投資收益全部留給合作區管委會支配,用於合作區開發建設。中央財政對合作區給予補助,數額不超過中央財政在合作區的分享稅收。

冀2035年基本實現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目標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要吸引澳門居民就業創業、加強與澳門社會民生合作、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

包括允許具有澳門等境外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設計等領域專業人才,在符合行業監管要求條件下,經備案後在合作區提供服務;鼓勵醫療領域專業人才依法取得境內執業資格。高水平打造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中葡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等一批創客空間、孵化器和科研創新載體。推動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的澳門青年同步享受粵澳兩地的扶持政策,鼓勵合作區企業吸納澳門青年就業。

在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支持澳門輕軌延伸至合作區,同珠海城市軌道線網聯通;有序推進高鐵、城際鐵路等項目規劃建設;加強合作區與珠海機場、珠海港功能協調和產業聯動。

方案提出分3階段,即2024、2029及2035年達成發展目標,到2035年,合作區經濟實力和科技競爭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高效運轉,琴澳一體化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基本實現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目標。 

澳門特區政府表示,方案是中央政府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重大部署,為澳門長遠發展注入新動力。特區政府熱烈歡迎及衷心感謝,將積極把握總體方案為澳門締造的良好機遇,為謀劃特區長遠發展注入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