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菲律賓外傭串同2名同任職外傭的親戚,先後盜竊僱主總值約1460萬元的珠寶首飾,得手後將贓物典當,3人分別承認盜竊及處理贓物共16項控罪,上午在高等法院判刑,其中47歲涉盜竊的首被告,被判監4年11個月,另外2人分別是首被告姪女和表姐,就被判監1年4個月。

暫委法官布思義接納首被告是為母親籌募醫藥費才犯案,相信她已感後悔,但強調她是違反誠信,令僱主感到被背叛。至於其餘2名被告,無證據顯示她們在案中獲報酬,加上案發後亦配合警方調查,及協助起回部分贜物,判處較輕刑期。

案情指,警方前年7月在一間當舖例行調查時,發現與首被告有關的可疑典當紀錄,調查後揭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