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外務副會長張志偉在電台節目表示,已聽聞當局有意修訂《社工註冊條例》,禁止違反國安法人士擔任社工,認為原本註冊要求已列明干犯謀殺、強姦等罪行人士不能做社工,以保護服務使用者,但國安法相關性較低,紅線亦較模糊,相信會對社工做成心理影響,又估計當局未必會就有關修訂諮詢工會,因國安法有凌駕性。
勞福局早前表示,正審視條例相關規定及實施情況,以便履行特區政府在《港區國安法》下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