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歲休班男警員涉嫌今年1月,在尖沙咀一間超市,用手機偷拍一名17歲少女裙底,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排期到11月15日開審,被告繼續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禁止踏足案發地點一帶。被告現時已被警務處停職。
被告蘇賢浩,被控在美麗華廣場2期一間超市,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控方指,將會傳召包括事主在內的5名證人作供,又會以閉路電視及兩名途人拍下的片段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