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早前公布,解僱部分未有接種新冠疫苗的機組員工,有員工投訴有醫生證明不適宜接種仍被解僱。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在本台節目表示,假如有僱員因醫學理由未能達到公司措施要求,而受差別待遇,包括被解僱,公司可能會觸犯殘疾歧視條例的間接歧視,建議有關員工向平機會查詢或投訴。朱敏健指目前難以評論國泰的做法,因為不同行業有不同情況,假如接種要求是必要而合理,僱員未能提交醫學證明,公司證明對有關員工有調配困難而需解僱,可能未能違反歧視條例。當接到查詢後,平機會可與有關方面接觸,了解前因後果,再決定如何協助。

有被解僱國泰員工指,六月底曾因心口痛入院,未能查出病因,到七月中再向私家醫生求診,指她心肌有問題,但仍要等覆診再確定病因。她指期間有向公司交代情況,指醫生暫未能確定她能否接種疫苗,但國泰仍在九月一日發電郵將她解僱,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員工不滿國泰未有安排公司醫生檢查,或將她調到後勤工作就將她解僱,認為是不公及不近人情,會循無理解僱向勞工處及平機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