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劏房租管續租加幅上限,由15%減至10%;亦建議若業主在自住物業內出租空餘睡房,並符合特定條件的租賃,將豁免受條例規管。

立法會審議相關條例草案的委員會主席鄭泳舜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續租加幅上限當然越低越好,現時下調至10%,與公屋加幅上限看齊,在「2+2」優先續租權的安排下,意味租住4年只加租一次,認爲是勉强可以接受。

劏房業主︰偏幫租客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則表示,作爲業主「無眼睇」,認爲政府的修例建議偏幫租客,並將業主打造成「衰人」。

佘慶雲又表示,政府的做法是將私樓公屋化,減低業主經營劏房的意欲,市民已不願投資舊樓以分間作劏房,亦已有業主表明在條例通過前將退出市場,認爲最後受害的是租客。佘慶雲又指,自己已經出售相關物業,不明白爲何仍要留在劏房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