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回應質詢時批評,社會有人提倡「顏色經濟」,中傷、污衊、醜化及抵制持不同政見的商業機構,破壞本港的自由經濟原則,強調警方違法必究,除了引用不同的刑事罪行條例,包括煽動意圖罪,亦可以引用《港區國安法》的分裂國家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以證據為本,跟進每宗個案。他又指,相關人士的行為猶如黑社會,呼籲市民及商界不要懼怕,挺身而出,繼續進行正常的商業行為。

鄧炳強指,警方就一間本地電視台受到針對的3宗案件,拘捕6人,分別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刑事毀壞等。